近期,据广州市中级法院消息:思思与小杰是同班同学,思思从座位上坐起与前桌同学进行交流,小杰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走。随后思思坐下时不慎做空并仰倒,后脑勺碰到凳子并倒地不起。其他同学见状帮忙将其扶起,并送至校医务室。
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,遂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、学校一并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
法院一审判决,小杰父母向原告思思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。小杰及其父母不服,提起上诉。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学校已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,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